各部门:
现将“十一”期间放假事项通知如下:
1、2012年9月30日-2012年10月7日放假,共8天,10月8日开始上班。9月29日照常上班。其中9月30日(星期日)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。10月1日(星期一)、10月2日(星期二)、10月3日(星期三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。9月29日(星期六)、9月30日(星期日)两天调至10月4日、10月5日,10月6日(星期六)、10月7日(星期日)公休。
2、各部门在放假期间应合理安排好各车间的正常生产衔接工作。严格控制加班人员,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人员按相关流程执行。
3、企管部做好放假期间的公司值班安排工作,EHS部和后勤部分别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值班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企管部
2012年9月26日